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和《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勿滥,确保我校招生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伟
副组长:赵锦
成 员:王冬梅、刘国振、王秀伶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虎
副组长:冯永军
成 员:贾慧、苏亚彬
监督电话:0312-7528265电子邮箱:494525941@qq.com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为选拔优秀学生,扩大学科选拔考生的自主权,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全校招生规模,对外语和专业课成绩提出要求:
表1 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门类
| 外国语成绩
(不低于)
| 专业课成绩
(不低于)
|
理学
| 70
| 60
|
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为理学门类,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所有考生均可进入复试,各学科不再另划分数线。
(二)资格审核
(三)各专业招生规模
学科门类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规模
|
理 学
| 071001
| 植物学
| 5
|
071005
| 微生物学
|
071009
| 细胞生物学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另外,学校一共新增加10个招生指标,复试后,导师根据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进行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理由和培养质量承诺,研究决定指标的使用。(说明:凡参加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初试、复试合格者,均有资格参与指标申请,初试、复试成绩不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体检地点: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体检时间:即日起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可检查化验外的其他体检项目)
为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自行下载体检表,体检表上加贴本人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体检时由校医院核实为考生本人后加盖校医院公章;
2、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3、按校医院规定交纳体检费;
4、请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和家族病史,勿隐瞒病史,防止误诊。
5、体检前一天需规律饮食,忌酒,限油腻。
6、体检当天,请于上午空腹到校医院抽取血样;
7、拍摄胸片时请勿穿戴任何金属饰物,孕妇请提前告知校医院;
校医院联系电话:0312-7521546
(五)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50%、外语水平20%。
2.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2门硕士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由学校命题,其他科目由复试学科组织命题。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2小时/门,试卷满分为100分/门。
(六)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地点: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生命科学学院 务实楼B2213
时间:2019年5月14日下午2:30资格审查,3:00综合面试。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3×30%+复试成绩×70%。
(二)录取顺序
先行录取硕博连读生,再录取统考考生。
统考生同一专业按总成绩高低确定录取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同时,导师签署《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
未列入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不得招生。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2名学生。
(四)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五)学校在有调剂或增加指标时,复试合格且因指标限制未被录取者可申请导师+考生共同申请调剂(竞争)指标,根据申请理由和培养质量承诺、导师培养条件等申请竞争,最终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决定。
(六)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
1.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低于满分60%;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6.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六、考生需提交材料
1.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用燕尾夹固定):
考生须填写资格审查承诺书(点此下载),提供下述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用燕尾夹固定):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四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五页)学籍、学历相关验证材料: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0月);
注:应届生在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之后于2019年6月30日前须将硕士学位证原件,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0月)补交至报考学院。
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0月);
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提交的材料不论录取与否,一律不再退还。
2.PPT:用于复试当天讲述。(准备的是1个ppt,包含以下两部分内容)
(1)个人陈述和简历:用英文讲述。包括外语水平(包括四六级、托福、GRE、雅思等)介绍,展示申请者的生活背景、个人经历、教育经历、获得荣誉和兴趣爱好等。
(2)研究陈述:可以用中文讲述。包括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校及时间、硕士论文题目、论文大摘要、获奖情况、参加过的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以及攻博士的学习目标、研修计划等。
3.博士研究计划(需另附word打印版,不少于三千字)。(不少于3000字)。需交电子版,并交纸质版。
4. 填写《博士研究生考生情况表》。点此下载表格。(并提供复印件)
5. 被录取考生提供最高学位证书原件, 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最终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6. 《博士生培养质量保证承诺书》纸质版,需要有导师的认可和签字。点此下载表格。
7.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承诺书.doc
8.体检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13日发送到life0312@qq.com中,纸质版请于5月14日下午复试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