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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23    作者:佚名     点击:

河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和《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精神,现对2016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董金皋

成 员:王冬梅、刘国振、王秀伶、韩建民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现场巡视、监督、接受申诉等。

组 长:张虎

成 员:杨学举、冯永军、潘延云、袁洪水

监督电话:0312-7528265

二、进入复试范围的初试成绩要求

进行复试分数线:外语50,专业课60。生源充足的专业按比例不低于200%进行差额复试。

三、招生规模及录取原则

关于定向与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以初试和复试的加权成绩进行排名,非定向生录取比例不低于60%。即非定向生排名靠前,直接录取;定向排名靠前控制比例。特殊情况处理:若加权成绩相同(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2位),则按初试分数排名。

2016年学院共5个博士招生指标,按要求非定向生不少于3人,结合各专业考生实际情况,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6年招生指标分配

硕博连读生

参加复试考生情况

071001

植物学

3(其中最少2人为非定向)

0

5(其中2人为定向考生)

071005

微生物学

1(非定向)

0

1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定向)

0

3(都为定向考生)

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在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基础上实施“导师认可制”。

四、复试的具体安排

1.复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和“按时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证明)于2016年5月9日上午8:00到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研招办办理复试手续。

2.体检。5月9日上午8:00-9:00,考生到研招办领取体检表,到校医院交纳体检费参加体检,体检要求空腹(不吃饭、不喝水)进行。

3.资格审查。5月9日上午10:00-12:00,考生持个人资料到相应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须认真核查考生各类证件,确认考生身份。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7月),如在线验证不成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研究生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7月));在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之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须将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的验证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7月)补交至相应学院。

(3)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加试课程。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主干课程(专业学位获得者只须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自然辩证法由学校命题,其他科目由复试学院组织命题。加试科目60分为及格。

5.复试: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字(2015)8号]组织复试,并确认考生复试后的排名。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请参加复试考生注意仪表。

复试时间:5月9日下午2:30,复试地点:生命科学学院二楼小会议室B2213

(1)专业考核:注重科研能力及其培养潜质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满分30)、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满分50)、外语水平(满分20)。

总成绩按公式(初试得分/3×60%+复试得分×40%)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以总成绩的高低决定拟录取的优先顺序。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即刻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标准: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及实践能力、外语水平任一项低于满分60%的,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五、学费及奖助

1.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河北省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4]1号)精神,我校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实行缴费制度,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我校不接收在职人员报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由研究生学院与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三方签定协议;非定向就业博士生人事关系、党关系入学时全部转入学校,毕业时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在复试前须确定招生录取类型,复试拟录取后不得更改。

3.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六、其它说明

1、报考定向的考生,请在复试结束后立刻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签署三方协议书,过期不再办理。

2、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

(2)在2016年7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6)体检不合格的;

(7)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8)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

(9)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复试录取要求的。

七、复试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情况PPT:请于5月8日上午前发送到life0312@qq.com中,用于复试当天讲述。(准备的是1个ppt,包含以下两部分内容,总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1)个人陈述和简历(PS,personal statement;CV,curriculum vitae):限汇报2分钟内,用英文讲述。包括外语水平(包括四六级、托福、GRE、雅思等)介绍,展示申请者的生活背景、个人经历、教育经历、获得荣誉和兴趣爱好等。

(2)研究陈述(RS,research statement):限6分钟内,可以用中文讲述。取得最高学历、学位的学校及时间、硕士论文题目、论文大摘要、获奖情况、参加过的科研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以及攻博士的学习目标、研修计划等。

2.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于5月8日上午前发送到life0312@qq.com中,并交纸质版。

3.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学生证和“按时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证明)学历在线验证复印件、体检表。

拟录取的考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需提交复印件,学位证需提交原件。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老师

联系电话:0312-7528516

邮箱:life0312@qq.com

河北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4月23日